換貨流程圖

【單筆訂單,同時需退換貨服務】
訂單需同時退換貨,請聯絡線上客服【申請換貨】,將要更換及要退貨的商品,全部勾選起來。
並將退貨及換貨商品包裝成一包讓司機收回,待商品收回後,差額將會做退款處理。
退貨流程圖

換貨/退貨/退款資訊
您可以在收到產品後 7 天內透過購買網站或 Naver Pay 收到產品後換貨/退貨。
收到後,請檢查是否有出貨錯誤或產品缺陷。請注意,即使出現錯誤交付或產品缺陷的情況,如果產品已經使用過,也無法換貨或退貨。
1) 下列情況不接受換貨/退貨。
- 因顧客不小心操作而導致產品損壞的情況
- 收到產品後不到 7 天的情況
- 標籤、吊牌等遺失、損壞或被污染的情況
- 產品被使用或清洗過時(包括使用過的情況)瑕疵產品和錯誤交貨)
2 ) 請檢查以下資訊。
- 請檢查包裝盒中的產品和標籤是否與您首次收到時的狀態相同。
- ·請將衣物、箱包等物品整理整齊後再寄出。
- 換貨/退貨申請必須親自或透過諮詢公告欄提出。
(如果隨意發送,換貨/退貨的處理可能會延遲或省略。)
3) 換貨/退貨運費資訊
- 如果因簡單的改變主意而換貨或退貨,運費由客戶承擔。
- 如果您收到的產品有瑕疵或交付錯誤,我們將承擔往返運費。
(濟州島、偏遠山區、海島等地區除基本運費外,還會收取額外費用,敬請諒解。)
*如果您想更換其他商品,即使是其他商品,也必須支付運費。產品有缺陷。
* 退貨運費
- 本站提供最高上限NT 80 元郵資補助,請多利用郵局便利袋寄送,不便之處請包涵!
* Naver Pay 自動提款申請(韓進快遞)運費
退貨) 商品除外,購買金額超過50,000 韓元時為3,300 韓元)
換貨:6,300 韓元
如果未經事先同意而發貨或不符合上述條件,則不允許換貨/退貨。
4) 如何申請換貨/退貨
> 如果您是從EMIS官網購買
- (會員)登錄首頁->我的帳戶->訂單列表(訂單歷史查詢)->申請換貨和退貨
- (非會員) -會員)點擊首頁底部我的訂單-> 使用非會員訂購時輸入的信息登錄(訂購人、訂單號、密碼) -> 申請換貨和退貨
- 如果您預約快遞直接通過CJ大韓通運退貨,請致電CJ大韓通運:1588-1255
** 使用CJ大韓通運時的退貨地址:首爾特別市中區新堂3洞配送店Immis內
> 如果透過Naver Pay購買
- 請換貨或透過 Naver Pay 退款。(選擇自動收款應用程式)
- Naver Pay 自動收款快遞服務是韓進快遞。
如果您透過其他網站購買,請按照您購買網站上的說明進行操作。
如果使用網站(CJ Logistics ARS應用程式)或Naver Pay(韓進快遞)以外的快遞服務直接發送,則必須使用預付快遞發送。請注意,如果您發送後付費包裹,包裹可能會被退回或收取額外的運費。
** 使用其他配送公司時的寄送地址(包括便利商店配送):京畿道高陽市德陽區花郎路 57-22 Imis 物流中心 1 樓 / 02.2231.8870
5) 退款訊息
- 您的貨款將在退貨檢驗完成後3-5個工作天內退回
- 如果您使用信用卡支付,信用卡授權將被取消,卡公司需要2至5個工作日才能完成退款。(但可能會按照信用卡扣款)付款日期,並且在這種情況下,信用卡公司將下個月收取信用卡付款時處理退款。)
- 如果是銀行轉帳退款,則需要 2-3 個工作天退貨檢驗完成後的天數。
6) 存款帳戶資訊
國民銀行 295401-01-230676(帳戶持有人:Imis Co., Ltd.)
- 如果包含運費,則有遺失的風險,因此請將其存入帳戶。
- 如果沒有換貨/退貨運費的付款信息,將從退款中扣除,並取消付款並退款。
目的
本條款和條件適用於由 JBL(e-其目的是規定網路商城及使用者使用網路商城時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這些條款和條件也適用於使用電腦通訊、無線等的電子商務,除非它們與其性質相悖。」
定義
① 「商城」係指 JBL 為提供商品或服務(以下簡稱「商品等」)而利用電腦等資訊通訊設施進行商品等交易而設立的虛擬商城。 」)對使用者而言,指營業場所,也指經營網路商城的經營者。
②「使用者」是指依本條款造訪「商城」並接受「商城」提供的服務的會員和非會員。
③ 「會員」指註冊為「商城」會員並可繼續使用「商城」提供的服務的人。
④ 「非會員」指未註冊會員而使用「商城」提供的服務的人。
條款的明確、解釋、修改等
①「商城」係指本條款的內容、公司名稱及代表人名稱、營業場所地址(包括消費者投訴地點的地址)可以辦理)、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商業登記號碼、郵購業務申報號碼、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等均張貼在00 Cyber的初始服務畫面(正面)上讓使用者可以輕鬆地在商城看到它們。然而,用戶可以透過連接螢幕查看條款和條件的內容。
②「在用戶同意本條款之前,商城提供單獨的連接畫面或彈出畫面,以確保用戶對約定內容中的取消訂閱、配送責任、退款條件等重要內容進行確認在條款和條件中,必須獲得。
③ 「商城」指《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條款規範法》、《電子文件與電子交易基本法》、《電子金融交易法》、《電子交易法》簽名法》、《資訊和通訊網路的使用)這些條款和條件可以在不違反促銷和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上門法等相關法律的範圍內進行修改銷售等以及《消費者框架法》。
④ 「商城」修改條款時,將在申請日的7天前至申請日之前,在商城的首頁上註明申請日期和修改理由,並與現行條款一起公佈。申請日期的前一天。但如果條款和條件的變更對使用者不利,我們將在至少 30 天的寬限期內發出通知。在這種情況下,「商城」將修改前後的內容進行了清晰的對比並展示,以便用戶輕鬆理解。
⑤ 「商城」若修改條款,則修改後的條款僅適用於適用日之後簽訂的合同,對於該日期之前已簽訂的合同,仍適用修改前的條款。但是,已經簽訂合約的用戶,在第3項規定的修改條款的通知期限內,希望遵守修改條款的規定,並得到“商城”的同意時”,修訂後的條款和條件將適用。這是可能的。
⑥ 本條款未盡事宜及本條款的解釋,適用《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條款規制法》等法律、《消費者保護方針》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的電子商務等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或商業慣例請遵循。
服務的提供及變更
①「商城」進行以下業務。
- 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資訊並簽訂購買合約
- 交付已簽訂購買合約的商品或服務
- 「商城」規定的其他事項
② 「商城」負責執行的事項商品或服務的庫存或技術規格的變更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將來簽訂的合同,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內容可能會發生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將明確變更的商品或服務的內容及提供日期,並在發布的地方立即公佈當前的商品或服務的內容。
③ 「商城」因商品缺貨或技術規格變更等原因變更與用戶簽訂的服務內容時,將立即透過可通知的地址向用戶通知原因。
④ 發生前項情況時,「商城」將對用戶因此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但「商城」能證明無故意或過失的,則不在此限。
停止服務
① 「商城」因電腦等資訊通訊設備的維護檢查、更換、故障、通訊中斷等原因,可以暫時停止提供服務。
② 「商城」因第一項規定的原因暫時停止提供服務,對用戶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但「商城」能證明無故意或過失的,則不在此限。
③ 因業務類型轉換、放棄業務、企業間整合等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服務時,「商城」將按照第八條規定的方式通知用戶並提供消費服務按照「商城」原來提出的條件進行補償。但「商城」未告知補償標準等的情況下,用戶的哩程或累積積分將以與「商城」所用貨幣等值的實物或現金支付給用戶。
會員註冊
① 使用者依照「商城」規定的註冊表格填寫會員訊息,並表示同意本條款的意向,申請成為會員。
② 「商城」對第一項申請加入會員的用戶,除符合下列各項的情況外,將登記為會員。
- 申請人曾依據本條款第7條第3項規定喪失會員資格,但自依據第7條第3項規定喪失會員資格後已過3年時,「商城」同意重新註冊會員. 如取得則例外。
- 註冊資訊有虛假、遺漏或錯誤的情況
- 判斷註冊會員將嚴重妨礙「商城」的技術時
③ 會員合約成立時間為「商城」的認可已授予會員。至此已完成。
④ 會員註冊時登記的資料發生變更時,會員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透過會員資訊編輯等方式通知「商城」。
會員資格的註銷、喪失資格等
① 會員可以隨時向「商城」提出退出申請,「商城」將立即辦理會員資格的註銷手續。(退場後30天內不得重新註冊)
②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城」可以限製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 申請會員時登記不實資訊時
- 會員未在到期日支付使用「商城」購買的商品的貨款或會員因使用「商城」而承擔的其他債務時
- 他人4. 利用「商城」進行幹擾「商城」的使用、竊取其資訊等威脅電子商務秩序的行為
- 利用「商城」從事從事法律或本條款禁止的行為或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③三十日內未改正的,「商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④ 「商城」取消會員資格時,會員註冊將取消。在這種情況下,會員將在取消會員註冊之前至少 30 天內收到通知並給予解釋的機會。
對會員的通知
① 「商城」向會員發出通知時,可透過會員事先與「商城」約定的指定電子郵件地址通知。
② 「商城」向不特定數量的會員通知時,可以在「商城」的公告牌上張貼1週以上來代替個別通知。但對會員交易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將另行通知。
購買申請
①「商城」用戶透過以下或類似方式在「商城」申請購買,「商城」在用戶申請購買時必須以易於理解的方式提供以下資訊。
- 搜尋及選擇商品等。
- 輸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手機號碼)等。
- 條款及細則、有限撤回權服務、費用運費、安裝費等 與負擔相關的內容的確認
- 表示同意本條款及條件,並確認或拒絕上述第 3 項的項目(例如,點擊滑鼠)
- 購買商品的申請等並確認或「商城」確認同意
- 付款方式的選擇
②「商城」需要向第三方提供或委託購買者的個人資訊時,須在實際使用時徵得購買者的同意。購買申請,註冊會員時未事先取得全面同意。此時,「商城」必須向購買者明確所提供的個人資訊的項目、資訊接收者、提供者的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保存及使用期限。但是,有關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例如根據資訊通信網絡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第25條第1項委託個人資訊處理的情況等,則應遵循。
契約成立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城」可以不接受第九條規定的購買請求。但與未成年人訂立合約時,必須告知,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解除合約。
- 申請內容有虛假、遺漏或錯誤的情況
- 未成年人購買香菸、酒類等青少年保護法禁止的商品或服務的情況
- 批准其他購買申請對「商城」技術造成重大障礙的情況②若確定合約成立,則當「商城」以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收據確認通知的形式向使用者發出同意時,合約即成立。
③ 「商城」的同意表示必須包含用戶購買請求的確認、是否可以銷售、購買請求的更正或取消等資訊。
付款方式
從「商城」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可以透過以下任一方式付款。但「商城」不得就用戶的支付方式對商品價格等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 電話銀行、網路銀行、郵件銀行等各種帳戶轉帳
- 預付卡、金融卡、信用卡等各種卡片支付
- 網路銀行轉帳
- 電子貨幣支付
- 收款付款
- 透過「商城」等支付的積分支付哩程。
- 透過與「商城」簽訂合約或經「商城」認可的禮券支付
- 透過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等支付。
收貨確認、購買要求的變更、取消的 通知
① 「商城」在用戶提出購買要求時,將通知用戶收貨確認。
② 如果意圖表達不一致,收到收貨確認通知的用戶可以在收到收貨確認通知後立即請求更改或取消購買請求,並且如果用戶在發貨前提出請求,“商城”將立即響應請求,並予以相應處理。但已經繳納的,適用第十五條有關取消認購等的規定。
商品等的供給
①「商城」除非與用戶另行約定商品等的供給時間,否則將定製商品等,以便在7天內交付。自用戶訂閱之日起日起,採取包裝及其他必要措施。但「商城」已收到商品等的全部或部分貨款時,將在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之日起3個工作天內採取處理。此時,「商城」將採取適當措施,以便使用者可以查詢商品的供貨流程、進度等。
② 「商城」對使用者購買的商品指定配送方式、配送費用的承擔者、配送期限。如果「商城」超過約定的交貨期限,則必須賠償用戶因此遭受的損失。但「商城」能證明無故意或過失的,則不在此限。
退款
由於缺貨等原因,「商城」無法配送或提供用戶要求購買的商品時,將及時通知用戶原因並支付貨款。等已提前收到的,我們將在收到付款之日起3 個工作天內退款或採取必要的行動。
取消認購等
① 與「商城」簽訂商品等購買合約的用戶,必須依照該法第13條第2項的規定提交有關合約內容的書面聲明。您可以在收到文件之日起7天內撤回訂閱(如果商品等的供應晚於收到文件的時間,則指收到文件的日期)已供應貨物等或開始供應貨物等)。但是,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等對於取消訂閱另有規定的,適用該法的規定。
② 當用戶收到商品等時,出現以下情況時,不能進行退貨或換貨。
- 如果因為使用者的原因導致商品等遺失或損壞(但是,如果為了檢查商品等的內容而損壞包裝等,則訂閱可能會被取消)
- 由於使用者的使用或部分消費而導致商品遺失或
損壞時 - 商品等的價值隨著 時間的推移而大幅下降,難以轉售時
- 商品的原包裝、
③ 在第 2 款第 2 項至第 4項情況下,「商城」未採取事先明確限制退訂等措施的情況下在消費者容易看到或提供試用產品等的地方,用戶的訂閱撤銷等,但不限於此。
④ 儘管有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規定,如果商品等的內容與展示或廣告的內容不同,或者實施方式與合約內容不同,則應在 3 天內告知用戶該情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幾個月等。或者,您可以在您知道之日起30 天內取消訂閱。
取消訂閱等的效果
① 當用戶退回商品等時,「商城」將在3個工作天內退還商品等已支付的金額。此時,「商城」延遲向用戶退還商品等時,延遲期間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施行令第21條之2規定的延遲利率(括號內刪除)相乘計算。從事電子商務等活動。支付逾期利息。
② 在退還上述金額時,如果用戶透過信用卡或電子貨幣等支付方式支付了商品等的費用,「商城」應立即停止對商品等的計費提供了相關付款方式。或要求我們取消。
③ 取消訂閱等情況下,退回所提供的商品所需的費用由使用者負擔。「商城」不會以取消訂閱等理由向用戶收取罰金或賠償。但是,商品等的內容與展示或廣告的內容不同,或者合約的執行方式不同而解除合約時,「商城」將承擔退回商品等所需的費用。
④ 若用戶在收貨時支付運費等,「商城」會在取消訂閱時明示由誰承擔費用,以便用戶容易理解。
個人資訊保護
① 「商城」收集使用者個人資料時,收集提供服務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個人資料。
② 「商城」在註冊會員時不會預先收集履行購買合約所需的資訊。但是,在簽訂購買合約之前需要進行身份驗證以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並且收集最低限度的特定個人資訊的情況除外。
③ 「商城」收集、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時,會向使用者告知其目的並徵得其同意。
④ 「商城」不得將收集的個人資訊用於預定目的以外的目的,出現新的利用目的或向第三方提供時,會在使用和提供階段向用戶告知其目的並徵得其同意。但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⑤ 「商城」依第2款及第3款規定必須徵得用戶同意時,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的身分(所屬單位、姓名、電話號碼、其他聯絡方式)、收集目的及資訊的使用、第三方《資訊通信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第22條第2款規定的事項等,包括與資訊提供相關的事項(資訊的受助者、提供目的、需要提供的資訊的內容),必須事先明確或告知,並且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您可以隨時撤回該同意。
⑥ 使用者可以隨時要求查看並更正「商城」持有的個人資訊中的錯誤,「商城」有義務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如果使用者要求更正錯誤,「商城」在錯誤更正之前不會使用該個人資訊。
⑦ 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商城」必須將處理用戶個人資訊的人數限制在最低限度,並防止用戶個人資訊的遺失、被盜、洩露、未經同意提供給第三方或被篡改。信息,包括信用卡和銀行帳戶等。我們對用戶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⑧ 「商城」或從其收到個人資訊的第三方在達到收集或提供個人資訊的目的後,將立即銷毀該個人資訊。
⑨ 「商城」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使用、提供不預先選擇同意框。此外,也明確了使用者拒絕同意收集、使用、提供個人資訊時受到限制的服務,並因使用者拒絕同意收集、使用、提供而提供會員註冊等服務。不需要收集的個人資訊。我們不會限製或拒絕要約。
「商城」的義務
①「商城」不得從事法律或本條款禁止的行為以及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並盡力按照規定持續穩定地提供商品和服務。必須遵守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規定。
②「商城」必須具備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包括信用資訊)的安全系統,以便使用者安全地使用網路服務。
③ 「商城」因商品或服務的公平標籤及廣告法第3條規定的不公平標籤或廣告行為對用戶造成損害時,「商城」應承擔賠償責任。
④ 「商城」不發送使用者不想要的商業廣告電子郵件。
會員對ID和密碼的義務
① 除第十七條的情況外,會員有責任管理自己的ID和密碼。
② 會員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其ID和密碼。
③ 會員發現自己的ID和密碼被盜或被第三方使用時,必須立即通知“商城”,並遵循“商城”的指示。
使用者義務
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 申請或變更時登記虛假資料
- 盜用他人資料
- 變更「商城」上登載的資料
- 傳輸或登載「商城」規定的資訊以外的資訊(電腦程式等)
- 侵害「商城」或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 損害「商城」或其他第三方名譽或乾擾其業務的行為
- 淫穢、暴力訊息、圖像、聲音或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在商城披露或發布訊息
所連接的「商城」與連接的「商城」之間的關係
①上層「商城」與下層「商城」透過超連結連結(例如超連結的物件包括文字、圖片、動態圖像等)。 ). 連接時,前者稱為連接的“商城”(網站),後者稱為連接的“商城”(網站)。
② 連結「商城」在連結「商城」的初始畫面或連結時的彈出畫面中明確表示不負責保證連結「商城」獨立提供的商品等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的情況「商城」,我們不負責保證交易。
著作權歸屬及使用限制
① 「商城」所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商城」所有。
② 使用者可在未經「商城」或第三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將透過「商城」取得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商城」的資訊用於商業目的,以複製、傳送、出版、散佈、廣播或其他方式使用。您不得允許其他人使用它。
③ 「商城」依約定使用屬於使用者的著作權時,必須通知使用者。
爭議解決
①「商城」設立並經營損害賠償處理機構,反映用戶的合法意見或申訴,並對損害進行賠償。
②「商城」優先受理用戶提出的投訴和意見。但如果難以及時處理,則會立即通知用戶原因和處理時間表。
③ 當用戶因「商城」與用戶之間發生電子商務糾紛而申請損害賠償時,可以透過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公平交易委員會委託的糾紛調解機構進行調解。市或省長。
管轄及適用法律
①「商城」與用戶之間發生電子商務糾紛的訴訟,以用戶提起訴訟時的地址為準,沒有地址的,以「商城」提起訴訟時的地址為準。受對使用者居住地有管轄權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但是,如果提出申請時使用者的地址或住所不清楚,或使用者居住在國外,則將根據民事訴訟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② 在「商城」與使用者之間提起的電子商務訴訟適用韓國法律。
關於KakaoTalk通知訊息的實施內容
「商城」透過KakaoTalk通知訊息提供會員註冊、訂單資訊、配送資訊等非廣告訊息。接待處,我們會將其作為常規簡訊發送。如果您透過 Wi-Fi 以外的行動網路使用透過 KakaoTalk 通知訊息提供的訊息,則在接收通知訊息時可能會產生資料費用。如果您不想接收透過KakaoTalk發送的通知訊息,請務必封鎖通知訊息。
積分
自2023年1月20日起生效
① 積分是「商城」營運的電子貨幣,可作為在網站上購買商品等時的支付手段。
② 積分在會員專用的「商城」內購買商品時可以像現金一樣使用,也可以與其他付款方式(信用卡、手機、現金)一起使用。
③ 根據商品、會員等級、付款理由等,標準、使用方法、使用期限、積分限制等可能會有所不同,將在「商城」上另行公示或通知。
④ 積分有效期限為自積分支付之日起1年,有效期限內未使用的積分將於有效期限滿後的每月1日自動失效。但是,免費積分是在使用積分購買商品然後取消購買時返還的,有效期為自首次付款之日起一年。
⑤ 會員依第七條規定退出或喪失資格時,所累積的積分立即消滅,不能轉讓給第三方或其他ID,也不能進行收費交易或兌換成現金。
⑥ 積分依有效期限依序使用,積分的有效期限或服務合約終止時,未使用的積分將被沒收。
⑦ 使用獎勵積分購買的訂單不會支付積分。
折價券
自2023年1月20日起生效
① 可發放折價券,讓使用「商城」的會員在購買指定商品時可享有一定金額或比例的折扣。
② 折扣優惠券指在「商城」服務內提供折扣優惠的優惠券、品牌優惠券及其他優惠券的統稱。
③ 會員只能透過發放優惠券的帳戶使用優惠券進行自己的購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將優惠券出售或轉讓給他人。
④ 優惠券不能在帳戶之間合併或轉讓,只能透過發放優惠券的帳戶使用。
⑤ 優惠券的使用可能會因會員可使用的商品、金額或數量而受到限制,超過有效期限後將無法使用。
⑥ 使用折扣券購買商品後因取消而退款時,原則上折扣券可以重複使用,但部分優惠券無法重複使用或因簡單變更而取消購買的情況請注意,應遵循公司的經營政策。根據情況,可能無法重複使用。
⑦ 若取消會員資格,折價券將立即失效。